关于证书注册的若干解答
注册电气工程师 2014年11月15日 20:51 社会 原文地址

第十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 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电气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 材料。

第十三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电气专业委员会用

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

业。电气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名单报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 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

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

满2年的;

  (三)自受刑事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

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

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

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电气专业委

员会撤销其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在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和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规定不符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人员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撤销注册通

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

会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注

册。

--------------------------------------------------------------

朋友,感谢您关注爱姆益电气,分享是一种美德,搜索微信号“zhucedianqi”关注,可以获取注册电气工程师的相关资讯。

爱姆益电气主要从事PLC工控系统、智能建筑自动化系统、气体、液体管路系统等项目的设计、开发及现场施工,公司依托航天技术,给您航天品质,欢迎垂询:aimuyi2014@163.com.

最新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