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信通院ICT深度观察报告会 | ICT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论坛在京成功举办
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 17:28 收录时间:2020年12月17日 17:55 作者:中国信通院CAICT 来源:微信公众号

2020年12月15日下午,2021中国信通院ICT+深度观察报告会—ICT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召开。论坛主题为“创新•竞争•保护”,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中心主办。来自政府部门、法院、高校及科研院所、企业等数百位专家和代表共聚一堂,围绕互联网竞争和5G及相关产业的标准专利等前沿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会议由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文宇主持。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  王志勤


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  李文宇


中国信通院副院长王志勤出席论坛并致辞,她表示,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通信技术与各领域深度融合的同时也引发诸多知识产权问题。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的创新激励作用、使其成为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成为需要社会各界关注并深度研讨的重要话题。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共话知识产权助力ICT产业创新发展之道、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论坛分为“创新•研究报告发布”、“竞争•互联网良性竞争生态构建”、“保护•5G知识产权保护”三个主题。


在“创新•研究报告发布”环节,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毕春丽和工程师沈滢分别发表了主题演讲。


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  毕春丽


毕春丽发布了《5G+产业标准专利发展趋势》报告。报告从标准专利的产生、评估及适用政策变化出发,结合5G+产业的标准专利涉及的三个重要领域:移动通信、智能网联车、多媒体领域,分析其专利许可环境现状,并就最新的标准专利许可规则发展趋势进行总结,提出了5G+产业的标准专利良好行为规则的构建方式,为政府及产业界提供参考。


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中心工程师  沈滢


沈滢发布了《车联网知识产权协同运用研究报告蓝皮书》。蓝皮书以车联网通信技术、智能网联汽车元器件、智能驾驶技术三个典型的车联网关键技术为切入点,深入分析全球和在华专利格局态势,围绕车联网行业知识产权协作与共享的核心诉求、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我国车联网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的建设要点进行分析,提出对我国车联网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建设的发展展望。


在“竞争•互联网良性竞争生态构建”环节,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刘书涵、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吴韬、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朱芸阳、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中心高级工程师李梅分别发表了主题演讲。最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民商事审判研究部主任丁文严对该环节的发言作了点评。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  刘书涵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刘书涵作了题为“数字经济环境下互联网平台责任认定与治理建议”的主题演讲。刘书涵首先从收结案、案由、知名平台涉诉、平台涉诉案件类型等四个方面介绍了互联网法院的案件审理情况,并总结了互联网司法面临的挑战;然后,以典型司法纠纷为例说明了树立的裁判规则,包括:直播带货中的私下交易应认定为主播实施的经营行为,平台应当依据平台规则履行管理职责,直播平台未采取与其获益相匹配的预防侵权措施构成共同侵权等;最后,总结了互联网平台治理面临的著作权保护难、网络用户主体确定难、网络信息泄露、网络内容审核漏洞等问题,并从严格内容审核、落实实名制、加强社会评价、政府政策支持四个方面提出互联网平台治理建议。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吴韬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吴韬就“平台经济与反垄断规制”主题发表演讲。吴韬教授首先从经济社会的两极分化、民粹主义反垄断理论的回潮、选民迎合型政治三个方面分析了美国反垄断法对高科技产业态度转向的原因;然后,介绍了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的逻辑和目标,这与美国、欧洲反垄断的背景和逻辑都不相同。他认为,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有些领域国际领先,全方位跟进和加强监管是一个必然,而反垄断是其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我国对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反垄断的价值目标是趋利避害,增加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于平台如何进行监管,吴韬教授提出两点思考:一是依靠多元化的市场监管体系,二是通过广义的竞争政策;最后,他对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的路径与手段选择提出建议。


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  朱芸阳


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朱芸阳带来了“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守成与创新”方面的思考。她认为,在数字经济时代,高度数据化正在成为个体生活环境的基本特征,数据成为经济发展重要的驱动力,而数据安全日益成为全球性问题。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使命在于“赋权”——兼顾个人信息保护和实现信息流动共享。朱芸阳详细介绍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进程,并总结了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四个亮点:一是坚持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经验相结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立法前瞻性结合;三是坚持把握权益保护的立法定位,处理好与《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草案)》等法律的关系;四是坚持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相结合。


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中心高级工程师  李梅


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中心高级工程师李梅带来了她在“互联网平台领域反垄断法的适用”方面的思考。首先,她结合国内外相关反垄断案例,对典型互联网平台领域的垄断行为进行了梳理;然后,结合平台经济的特点,对平台争议频发的原因进行了深度剖析;最后,结合我国平台经济的竞争现状与典型案例的分析,指出平台相关问题的治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还需与其他政策工具结合适用。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民商事审判研究部主任  丁文严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民商事审判研究部主任丁文严对各位专家的演讲作了精彩的总结和点评。她对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中心发布的《5G+产业标准专利发展趋势》和《车联网知识产权协同运用研究报告蓝皮书》作出高度评价,认为报告形象、深刻、透彻地阐述了标准专利等问题。此外,她还介绍了互联网平台垄断相关案件情况,并对互联网平台治理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在“保护•5G知识产权保护”环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宋健、华为智能汽车技术专利部部长张鹏、OPPO 知识产权策略总监余媛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谭袁分别发表了主题演讲。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  宋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宋健发表了题为“SEP诉讼最新观察”的演讲。宋健详细介绍了近来华为诉康文森禁执令案、小米诉IDC禁诉令案、OPPO诉夏普管辖权异议案、诺基亚与戴姆勒及其供应商之间的十起专利侵权纠纷案等情况,并分析了这些最新SEP相关案件的特点,即:从全球角度看,目前国际平行诉讼频发,禁诉令、禁执令/反禁诉令频发,国际礼让原则遭受挑战等。最后,宋健总结了这些司法案件对我们的启示。


华为智能汽车技术专利部部长  张鹏


华为智能汽车技术专利部部长张鹏就“智能汽车时代的专利许可规则”这一主题发表演讲。他认为,智能网联车载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规则,对全球智能汽车及物联网产业将产生重大影响,其核心争议在于“合适的许可层级”和“合理的许可费”。全球汽车厂商迫切希望避免传统通信领域中权利人的高额许可收费和无休止的禁令诉讼模式复制到汽车产业。此外,张鹏还介绍了欧洲、日本关于标准必要专利问题的讨论及政策制定情况,以及华为公司在建立网联车领域合理许可规则方面所作出的相关努力。最后,他呼吁学界、产业界、司法界积极参与到物联网、车联网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规则的讨论和建立中,以保护和促进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以及未来物联网产业的健康向上发展。


OPPO知识产权策略总监  余媛芳


OPPO知识产权策略总监余媛芳与大家分享了“面向5G万物互融时代SEP专利许可生态的思考”。她介绍了5G技术带来的知识产权的新挑战、通信专利诉讼混战现状、不同技术标准的许可规则、各国对于许可模式的尝试路径等四个方面的情况,并提出了“构建 5G SEP许可模式”的建议:一是要完善SEP许可背后涉及的各类理论;二是通过司法判例落地,个案中先行尝试,逐步立法完善;三是行政助力,政策导向,明确指引;四是产业协作,建设生态。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谭袁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谭袁发表了题为“FRAND许可无歧视的认定及许可费确定方法的反思”的演讲。他首先详细讲解了FRAND的整体理解与区分理解,然后介绍了市场主导、司法主导这两种FRAND许可费确定方式,接着比较了FRAND许可费的商业认定与技术认定的方法,最后对FRAND许可费确定方式进行展望。谭袁认为,事后解决SEP的争议存在很多问题,应该采取事前方式解决。


此次论坛展示了中国信通院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积累和实力,为业界专家、企业提供了交流平台,受到各界的广泛好评。



校  审 | 陈  力、 珊  珊

编  辑 | 凌  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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